商业物业租赁合同相关法律问题

来源: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作者:深圳律师  时间:2019-03-28

商业租赁是商铺、写字楼等房屋的所有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作办公、营业等经营用途,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商业物业租赁合同因商业地产运作的特殊性,对比其他类型的地产租赁更具复杂性。

 

商业物业租赁合同的基本框架

1 租赁合同的当事人

订立租赁合同的双方,即出租人和承租人;

2、 房屋租赁合同的主要条款

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房屋的座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租赁用途;

租赁期限;

交付与验收;

租金、履约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物业管理、经营管理;

房屋修缮责任;

转租的约定;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擅自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条款。

3租赁合同的形式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租赁期限的规定

租赁期限即承租人对租赁房屋或商铺享有合法占有、使用、收益权利的期间。

1 最长租赁期限为二十年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明确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2租赁期限不明的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232条,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免租期的争议

1 需要注意

免租期是否计入整体租赁期限;不同免租期的优惠条件范围及幅度;免租期的设置方式;承租方过错提前解约时对免租期内减免费用的补偿支付。

2控制建议

区分装修免租期和经营免租期,明确不同的免除范围;尽量避免绝对时间与相对时间双重叠加适用;慎用开业率标准;明确承租方过错时的免租期补偿方案。

3 条款参考

免租期不因任何原因而延长。出租人提供的免租期是基于承租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没有重大违约的前提下给予承租人的优惠。在租赁期内,如因承租人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或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则承租人不享受免租期的免租金优惠,承租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向出租人补缴该期间的全部租金。

 

租户拖欠租金可否停水停电

首先,应在租赁合同中写明在商户欠租的情况下出租人享有对商户采取停水停电的权利,在满足上述前提下,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出租人作为使用人与自来水公司和电力公司签订了《用水协议》和《购电协议》,商户和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并没有直接签约。在这种情况下,对于商户的欠租,出租人可以采取停水停电措施。因为商户和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并不存在水、电使用合同,出租人是使用人,对于商户的欠租行为出租人有权采取停水停电的自助措施。

第二种情况,如果商户和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直接签订了水、电使用合同的话,商户作为使用人与自来水公司、电力公司存在用水、用电合同,商户用水、用电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此时,如果出租人擅自停水、停电造成了商户损失,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还要注意的一点是,在出租人有权采取停水、停电措施的前提下,出租人应事先书面通知商户,提前告知将采取的停水、停电措施,这样能避免因贸然停电给商户带来突然损失,以减小风险。

 

证据保全措施

1履行义务,保留凭证

合同履行过程中两个方面保留证据材料。

签订合同时的证据,包括:合同、合同附件、工程图纸、招标文件、补充协议;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授权委托书、银行账号、地址、电话、联系人等。

实际履行过程中,保存自己的履行证据,包括:交货凭证、验收凭证、合同变更凭证、时效凭证、送达凭证、付款凭证。

2对方违约,固定证据

保留合同、合同附件;保留银行汇款凭证;保留运单;保留运输单;保留异议书;保留双方往来信函;保留电子邮件;保留补充协议;保留律师函。

注意:保留原始证据;善用公证保留证据(保留传真、QQ记录、微信、短信、录音、其他书面材料或电子记录)

3 录音证据的固定

如果是与对方当面或电话沟通过程中,偷偷录制双方沟通的过程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合法取得,有效。

如果是采取在他人居所、工作场所等安置偷录设备,或者是采取其他非法手段取得的视听证据,一般认为不属于合法取得,无效。

录音证据固定需要注意:对录音时间和地点的选择、对于录音器材的选择、要尽量使录音中提及对方公司、名称、通话人姓名、要在录音中表示录音的时间,引导对方说出年月日;通话前拟定通话内容提纲;重要录音证据应当通过公证处进行证据保全公证。

(来源:赢才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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