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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公司高管醉驾案,龚生超律师承办宣告缓刑

来源: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  作者:深圳律师  时间:2018-11-12

 
  摘要: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2015)深罗法刑一初字第1011号判决书。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郑某犯危险驾驶罪,建议对被告人判处拘役并处罚金,经过龚生超律师有效辩护,法院对被告人宣告缓刑。
 
  案情简介:
 
  被告人郑某在2015年7月11日1时33分驾驶机动车在罗湖区深南东路罗湖交警大队东方向路段被民警查获,民警随后对被告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149mg/100ml,经抽血检验,其血样中检出乙醇,含量为160.98毫克/100毫升。
 
  办案经过:
 
  腾讯公司高管郑某先生被刑事拘留后,家人开始以为拘留几天就可以释放出来,结果被直接逮捕后家人才开始着急,郑先生妻子为证券公司高管,通过其警察朋友介绍,聘请龚生超作为辩护人,办理郑某醉驾案。
 
  因郑某为腾讯公司高管,平时要处理很多重要工作,不能在看守所关押太久,龚律师到看守所会见郑某及查阅案卷材料后即起草了申请对郑某取保候审的法律意见书,经有效沟通,办案单位最终根据实际情况采纳了龚律师的意见,郑某被取保候审。
 
  在后来法院审理中,龚生超律师的辩护意见是:被告人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没有造成事故也没有逃逸、社会危害性较小、没有前科、身患疾病、有稳定工作及固定住处,建议对被告人郑某从轻处罚,判处缓刑或免于处罚。
 
  办案结果:
 
  被告人郑某危险驾驶罪,被判处缓刑。